梅州通报1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8-10-18 来源:南粤清风网 浏览次数: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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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省、市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梅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9月20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8件4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大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陂中队原副中队长陈伟雄充当非法采矿"保护伞"问题
2017年11月,陈伟雄与陈万红、袁舒丹、郭志雄、陈裕生等人合伙在光德镇富岭村正坑梅子坪非法开采稀土矿,陈伟雄负责疏通关系,该矿场从2017年12月下旬开始开采,非法获利约计人民币429.516万元,陈伟雄收受采矿股东陈万红给予的钱款人民币106万元。2018年6月,大埔县纪委监委给予陈伟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