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4-25  来源:南粤清风网  浏览次数:1261   字号: 订阅 收藏
       2019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第一季度全省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446件,结案38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5人。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林二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德炎贪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2012年至2017年期间,李德炎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登塘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伪造申报材料,贪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通过虚构慰问困难党员、贫困户等方式,套取该村集体资金3.6万元归个人所有。此外,李德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3月,潮安区纪委给予李德炎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湛江吴川市塘㙍镇樟山村委会原委员、樟山村民小组会计张维秋贪污孤儿基本生活费问题

2012年至2018年期间,张维秋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该村3名孤儿基本生活费10.02万元。2019年2月,吴川市纪委给予张维秋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樟山村民小组会计职务,追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南门社区党支部原第一书记张杰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5年期间,张杰村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明知其家庭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条件,仍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妻子名义,以自家祖屋提出申请,并取得危房改造项目名额,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的日常开支。此外,张杰村在2016年度危房改造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2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骗取。2019年3月,城区纪委给予张杰村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云浮罗定市罗镜镇云沙村党支部原书记黄正大贪污低保金问题

2005年至2014年期间,黄正大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以其妻子和母亲的名义办理低保,骗取低保金1.98万元,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的日常开支。2019年3月,罗定市纪委给予黄正大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纪委监委强调,以上4起基层党员干部骗取、贪污、私分扶贫资金问题被严肃查处,体现了各级党委、纪委监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黑手"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重庆考察时强调,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基层减负各项决策落到实处。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完善抓党建促脱贫的体制机制,既激励关怀脱贫一线的同志,又坚决惩戒畏苦畏难、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扶贫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和严肃查处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扶贫工程推进以及资金使用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及"回头看",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违法问题,对已查结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责任、政策、工作不落实影响任务完成的从严问责,持续发出震慑高压的强烈信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