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8起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2023-08-0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1338   字号: 订阅 收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日前,广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8起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具体如下。

1. 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顾幸伟利用涉农项目审批权受贿案。2005年至2023年,顾幸伟利用先后担任省委农办副主任、省农业厅副厅长、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等职务便利,为多名私营企业主在申报获批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现代农业示范区,获得专项补助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顾幸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原二级巡视员陈慕齐利用粮食收储权受贿、玩忽职守案。2019年至2022年,陈慕齐利用担任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市粮食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粮食收储、日常监管等方面为多个粮企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全市储备粮入库出现“以陈顶新”等问题,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陈慕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河源市政协原副秘书长欧阳赞锋插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受贿案。2017年至2019年,欧阳赞锋利用担任连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揽2017和2018年度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隆街镇、上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非法收受财物102万元。欧阳赞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4. 湛江市徐闻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许良成插手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受贿案。2013年至2021年,许良成利用先后担任徐闻县水务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副县长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揽80余个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许良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 韶关南雄市黄坑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原职员龚洪跃利用国土规划执法权吃拿卡要案。2017年至2022年,龚洪跃利用先后担任南雄市自然资源局坪田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和黄坑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职员等职务便利,以农业项目用地紧张、农村建房审批繁琐、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过期等为借口,索取或非法收受多名基层群众财物。龚洪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原办事员高茂源贪污农村改厕专项资金案。2014年至2018年,高茂源利用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户厕改造登记册、农村户厕工程合同等方式,骗取司前镇农村改厕专项资金22万元。高茂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7.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凤岗村原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经联社社长邓勇强利用负责村土地租用职务便利受贿案。2017年至2021年,邓勇强利用负责村土地租用的职务便利,为多名私营企业主在获取建设用地指标、减免土地租金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415万元。邓勇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8. 揭阳普宁市南径镇网格化服务中心原工作人员杨英武非法转让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案。2011年至2021年,杨英武利用担任南径镇东岗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54宗村集体土地、27宗山林地给村民建造楼房或坟墓,收取财物873万元后入村账,其行为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情节特别严重。杨英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广东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