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8-04-29  来源:南粤清风网  浏览次数:294   字号: 订阅 收藏
    五一、端午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我省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原副局长曾志军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春节、中秋节日期间,曾志军利用职务影响,先后37次收受8家公司所送"红包"礼金共计人民币21万元、港币12万元。此外,曾志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9月,曾志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款被收缴。
    二、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龙怀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英怀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8月30日至9月3日,英怀管理处总工程师罗新才、副主任南电带领考察组在云南考察学习期间,借机参观洱海等多处旅游景点,购买和使用高档烟酒,并到"KTV"场所娱乐,花费公款共8300元,均在考察费用中列支,此外还存在超标准住宿问题。2018年1月,罗新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电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三、河源市龙川县环保局负责人违规套取公款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1月,龙川县环保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陈志坚与时任副局长刘永辉合谋,通过编制虚假资料等方式,套取国家生态县域考核专项经费11.5万元,其中6.6万元用于给该局部分人员发放春节补助(陈志坚、刘永辉和该局原副主任科员、出纳黄新云各领取1万元),4.9万元用于结清赊购油茶欠款。2018年1月,陈志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刘永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黄新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四、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水利所所长李殷裕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湘桥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李殷裕仍将公车开回其居住小区,供其上下班和周末使用,时间长达半年。2018年3月,李殷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省纪委指出,上述4起收受"红包"礼金、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车私用问题,从发生时间看,全部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后,有的还延续到2017年,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从问题表现看,都是为了谋取私利,向管理服务对象和公款公物伸手;从涉案人员看,都是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员。相关人员被严肃查处,充分说明纠正"四风"决没有休止符,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加强党性修养,牢记纪律规矩,珍惜操守名节,破除特权思想,既带头抵制"四风",又落实好管队伍改作风的责任,发挥"头雁效应"。
    省纪委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越到紧要关头越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见底见效,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继续紧盯收送"红包"礼金、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公务用车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住五一、端午易发多发问题,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打消一些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