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丰顺县丰良镇党委委员陈振坤在涉农领域入户核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入户核查走形式的问题。2017年7月,陈振坤作为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核查组组长,在带队开展入户核查工作中,责任意识淡薄,核查工作浮于形式,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刘某将等4名村干部及其家属违规领取种粮补贴情况未发现未整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1月,陈振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梅江区江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袁涛在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督促整改不力的问题。2019年6月,袁涛在担任江南街道整改办主任期间,在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敷衍应付,报送的整改情况与整改事实严重不符,且检查工作不深入、流于形式、督促整改不力,对6名党员干部存在明显虚假整改情况未发现未整改,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12月,袁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五华县华城镇华安村村委会主任李林茂虚假整改,违规占用耕地建办公楼的问题。2018年12月,梅州市作风治理暗访组发现并制止了华安村村委会违规占用水田兴建村委办公楼,对违规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华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林茂进行谈话提醒。华安村村委会表面承诺整改,实际却顶风违纪施工,造成800平方米的耕地被破坏。2019年5月,李林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蕉岭县文福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魏展华在村民宅基地申请报批工作中,对群众办事不上心、工作严重疏忽的问题。2016年10月,时任文福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魏展华在办理文福镇坑头村民徐某坤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过程中,未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甄别,导致徐某坤以"危房改造"名义办理了"老屋拆建"手续,且误以为房屋建好后可申领危房补助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8月,魏展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梅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