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家不严走邪路 放纵私欲暴敛财
发布时间:2021-07-2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279   字号: 订阅 收藏

  朱清敏,男,汉族,1960年8月生,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琼海市委书记,原海南省农业厅(现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原海南省农业厅巡视员(正厅级)。2017年6月,提前退休。

  2019年11月28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朱清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8月,朱清敏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同年9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朱清敏涉嫌受贿罪,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3月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朱清敏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朱清敏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对朱清敏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掩耳盗铃的“父母官”

  疏于家教家风建设,在妻子的影响下沦为刘运嘉涉黑团伙的一面“大旗”

  “作为琼中县委书记,本应代表琼中人民的利益,为琼中百姓谋幸福,而我却成为了刘运嘉涉黑团伙的‘代表人’‘保护伞’,变成了琼中人民的历史罪人……”在忏悔书中,朱清敏这样写道。

  朱清敏出生在海南省东方市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是聪敏好学、勤奋进取改变了他的命运。他17岁参加工作,24岁便晋升为副处级,成为当时全省最年轻的处级干部。1993年,年仅33岁的朱清敏从昌江调任琼中,任琼中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五年后,他再次得到重用,担任琼中县委“一把手”,开启了他在琼中长达七年的主政生涯。此时的朱清敏前途一片大好,他踌躇满志,准备在琼中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决心为民谋利,可却因疏于家教家风建设,被不法分子抓到了“围猎”机会。

  为了朱清敏的事业,上世纪90年代初期,其妻范某某离开熟悉的教师队伍,随朱清敏调任琼中。由于平日里忙于工作,即便在妻子、孩子生病时朱清敏也很少能陪伴左右,对此他深感愧疚,对于妻子的要求他基本都会满足。

  范某某闲暇时喜欢打麻将,正是通过一次次牌局,琼中“黑老大”刘运嘉的妻子王某得以接近范某某,并与其建立关系。2001年,刘运嘉以赠送干股的形式邀请范某某入股赌场,范某某没能抵挡住诱惑,欣然应允,还安排其亲属在赌场内管账代收干股分红。此后14年,范某某从刘运嘉处陆续分得赌场干股分红达500余万元。

  “打着朱清敏的名义,即使有人查处赌场,刘运嘉也能借着县委书记的影响力摆平,甚至不需要直接找朱清敏出面帮忙。”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时至今日,走进琼中县,上了年纪的人还能回忆起当时县里那屡禁屡开的赌场,而县委书记夫人在刘运嘉赌场参股的事情也早已人尽皆知。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早在1998年,朱清敏领导的琼中县委便已大力推进创建“无毒、无赌、无黄”县(以下简称“三无县”),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查禁“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朱清敏本人则担任“三无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工作指挥部总指挥,并亲自安排了多次打击赌场行动,但他却从未查过刘运嘉的赌场。

  “在我老婆从赌场拿分红的第一年我就已经知道了,我还问过她股份多少,但是她笑一笑,说‘刘运嘉会做人,你放心不会少的’。”朱清敏说。知情的他放任刘运嘉的赌场在“三无县”大肆敛财,纵容该赌场不断发展壮大,甚至在他离任琼中后,明知刘运嘉仍打着他的名号为非作歹、欺行霸市也不管不顾、放任自流。

  朱清敏是刘运嘉扯起的第一面“大旗”,是其拉拢腐蚀其他公职人员的基础。作为当地父母官,朱清敏本应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可他却疏于家教家风建设,最终沦为危害百姓的“两面人”,辜负了组织的重托、人民的期待。

  费尽心机的“投资人”

  以他人名义一次性“认购”18套房,退休后还在某公司里违规兼职近三年

  “在多次大是大非面前,我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得失,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在哪里,当官究竟是为了什么,这个问题没有搞清楚,因此才走到今天……”在留置点中回忆起二十多年来的经历,朱清敏找到了其堕落的源头。

  朱清敏的贪欲之门第一次被打开,是在2000年的一个夜晚。当时,他母亲突发脑血栓住院,无法陪伴母亲的朱清敏想在经济上作些补偿,手中却没有多少闲钱,他觉得十分痛苦。

  此时,曾经受到朱清敏帮助解决造林项目纠纷的老板吴某某如“雪中送炭”般出现在他面前,给他送来了10万元现金,想到这些钱能轻而易举地满足自己补偿家人的愿望,朱清敏给自己找了一个“迫不得已”的犯错理由,心安理得地把钱收下了。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之后,吴某某不光看准时机用金钱给朱清敏“送温暖”,还投其所好,隔三差五相约品茶、畅谈投资计划,两人的关系逐渐从单纯的利益捆绑发展为相谈甚欢的“好兄弟”,就连朱清敏退休后还在吴某某的公司里违规兼职近三年,共获取薪酬70余万元。

  当然,吴某某在朱清敏身上可没白白“投资”,回顾朱清敏随后的任职轨迹,这位吴老板可谓如影随形。吴某某的公司在琼中实施造林项目,办理林木采伐证、造林补贴审批时,朱清敏为其站台;造林项目遭遇纠纷,朱清敏出面解决;造林时需要修路,朱清敏便利用职权将道路两旁的土地给吴某某作为补偿。2005年1月,朱清敏调任琼海市委书记,吴某某紧随其后,在琼海做起了房地产开发生意,也正是这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让吴某某真正“发了家”。

  追随朱清敏来到琼海后,吴某某看上了一块体育公园用地,按照规定此类用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为了帮助吴某某顺利开发房地产项目,朱清敏积极运作,不仅将土地性质进行了调整,还明确要求原土地使用权所有方在土地转让价格方面作出让步,以低价将237亩土地转让给吴某某。有了当地“一把手”的“护佑”,吴某某的房地产项目得以顺利开工。

  为了感谢“好兄弟”朱清敏,吴某某不光送给朱清敏100万元,还邀请朱清敏以他人名义一次性认购房产18套,每套仅需支付定金2至3万元,朱清敏则拥有无限期出售权,增值部分就算是他送给朱清敏的感谢费。当时的朱清敏不仅认为以这样的方式受贿就能瞒天过海,还打着如意算盘,想等到房价暴涨后再将这些房产出售,做起了发财美梦……

  当官发财当两道,想要两头占、必然两头空。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想一手握住权力、一手握住财富,就必然在“义”和“利”中作出错误的选择。朱清敏自认为生财有道,殊不知从一开始便已踏入歧途。

  自断后路的“迷失者”

  “仕途无望”后疯狂敛财,利用职权插手疫苗采购、惠农补贴款拨付,帮助企业与公职人员牵线搭桥

  在权力变现的过程中,官本位思想深深地刻在朱清敏心里。2006年,朱清敏离任琼海市委书记岗位,调任原海南省农业厅副厅长。从地方党委“一把手”到行政单位副职领导,朱清敏的心理落差非常大。

  “我心想,从此以后自己的仕途恐怕不会有太大的进步了,于是思想上随波逐流,工作上得过且过,生活上放纵自己,把企业送来的钱物当作家常便饭,理所当然。”朱清敏忏悔道。

  自认为事业上不会再有起色,朱清敏开始趁手中尚有权,为自己捞些好处、准备“后路”。于是,小至几千元的发票报账,大至上百万的现金贿赂,朱清敏疯狂敛财,先后收取了30多家企业和个人送来的钱款1300余万元,有的利益输送关系更是维持了近十年,基本贯穿了朱清敏在原海南省农业厅任职的整个期间。

  任农业厅副厅长期间,朱清敏兼任海南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在动物疫苗采购方面权力很大,他敏锐地发现了这其中的“商机”,逐渐将这些采购项目作为自己和不法商人利益交换的工具。企业销售经理甚至就连普通销售员都能跟朱清敏搭上关系,而陈某某则是这段时间里朱清敏最信任的“掮客”。

  陈某某原本在医院工作,通过一次照顾朱清敏住院父亲的机会与之结识,心思活络、善于钻营的陈某某便紧紧攀附住了这棵大树。从2009年开始,已经迷失在金钱里的朱清敏与陈某某一拍即合,由陈某某负责联系对接动物疫苗公司,朱清敏则利用职权帮助疫苗公司中标采购项目,所得好处费两人平分。

  2009年至2017年,通过帮助两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动物疫苗采购项目,朱清敏与陈某某共同收受贿赂500余万元,其中朱清敏分得200余万元。拿到这些钱后,朱清敏给父母兄弟在海口市购买了一栋靠海的独栋别墅,并与陈某某在市中心共同投资了一家酒店,五年时间内便入账分红款100万元。

  除了插手疫苗采购领域,朱清敏还插手惠农补贴款拨付,利用手中职权帮助给自己送了好处的企业获得财政补贴。至于这些企业是养鸡、养鸭还是养鹅、养牛,朱清敏并不关心,甚至他们是否真的符合领取补贴的条件,朱清敏也不愿深入了解。通常,他只需要在会议上点名肯定这些企业,或者去养殖项目现场随便逛逛,就能源源不断地收到进账。如果对收到的数目不满意,朱清敏还会以老家盖房、过年缺钱等理由主动向老板们伸手要钱。

  此时的朱清敏已经彻彻底底把手中的权力当作了奢靡享乐的筹码,出入豪华酒店和高档消费场所、接受企业老板宴请更是家常便饭,甚至在办理提前退休后,他还利用自己曾经建立的关系网,帮助企业与公职人员牵线搭桥,为新的利益输送建立联系。

  不进则退、不升即腐,这种心态和现象的背后,是忘记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说到底是政治定力不足、“总开关”失灵。如果整日琢磨所谓“仕途”,一旦目标落空就从贪腐中寻找安慰和补偿,最终必然前途尽毁、名誉扫地。

  “我本应该感恩党组织的培养,好好为党为人民工作,为党和人民多做好事,我对不起党,我非常后悔,我诚恳地接受法律的制裁……”在法庭上,朱清敏声泪俱下、悔不当初,却为时晚矣。

  作为一名从贫困农村走出来的领导干部,朱清敏年纪轻轻就站在了比同龄人更高的平台上,他本该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不曾想到却一步步沦陷,最终走上人生不归路,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