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金逐利 自毁前程
发布时间:2023-09-2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310   字号: 订阅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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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男,1984年4月出生,200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重庆市武隆县建委科员;重庆市规划局渝中区分局规划管理一科科员;重庆市规划局办公室科员;重庆市规划局渝北区分局规划编制管理科副科长、科长;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重庆临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多宝湖智慧生态城项目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2022年11月,张海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重庆市渝北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2023年2月,张海被采取留置措施。2023年4月,张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3年7月,张海因犯受贿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四十八万元。

  接受审查调查时,张海38岁。因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没有扣好,长期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私欲膨胀、趋金逐利,想着法子、变着花样捞钱,胆子越捞越大,赃款越收越多,他一步步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张海因追逐“钱程”而自毁前程,发人深思,令人警醒。

  精神缺钙,埋下贪腐祸根

  “毕业后,我一直在业务单位工作,也常常以业务干部自居,对政治理论学习抱着应付了事的态度,能躲就躲,必须参加的也是左耳进、右耳出;讨论发言不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编瞎话、说大话、讲空话;从来不做学习笔记,上级抽查时就抄别人的笔记来应付。”接受审查调查后,张海悔恨地说,自己虽然在形式上入了党,但长期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和自我改造,并没有在思想上真正入党。

  不真学就不可能真信,不真信就树不牢理想信念,精神上就会缺“钙”。随着党龄增长,张海党性修养不增反减,精神家园逐渐被私利占据,价值观逐渐扭曲,错误地认为只有钱才是最稳妥的,渴望在金钱上寻找所谓的“安全感”。

  被欲望驱使的张海绞尽脑汁为“钱程”奔波。2005年大学毕业后,他通过选调生考试到武隆工作,发现武隆远远赶不上中心城区繁华、自己所在单位待遇一般,便想方设法考到中心城区的“实权”部门;2016年,看到建筑行业红火、规划项目多,可以给自己带来更多利益,便拒绝了组织让其去国企工作的机会;2021年,他认为规划行业没多大油水了、风险高了,又主动申请去国企工作。只考虑“好处”来选择岗位的张海,对别人送来的红包礼金来者不拒,对不法分子的“围猎”毫无抵抗,反而甘于“被围猎”、享受“被围猎”。

  2016年,张海接受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肖某宴请,并收受现金红包3000元;2019年至2020年,张海利用负责组织、审核规划编制的职务便利,帮助重庆某交通规划设计公司承接规划论证和设计项目,5次收受其法人代表张某某钱款共计24.6万元……据统计,2009年至2022年,其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共计18.6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规划初审调整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31.15万元,个人实际分得187.15万元。

  贪口大开,滑入犯罪深渊

  一心为“钱程”的张海,于2006年通过考试进入重庆市规划局。2009年4月,张海被调整到重庆市规划局渝北区分局,在负责全区建筑项目规划许可审批的规划编制管理科工作,手握建设项目“三书一证”的初审、办理等实权,影响着大量建设项目的有无、进度和结果。

  “规划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因为具有审批权,我们自然成为‘强势部门’,不管是国有平台公司,还是私营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得‘乖乖听话’,任由安排和差遣。”张海回忆,实现了返回中心城区和在“实权”部门工作“双重愿望”,当时的他颇感得意。此后,他对收受红包礼金变得习以为常。

  彼时的渝北作为重庆中心城区向北开发开放的“桥头堡”和两江新区开发建设的前沿阵地,规划建设项目多。看到商人老板从自己经手的规划建设项目中赚得盆满钵满,张海不再满足于收点红包礼金,也想收点“坨坨钱”。据张海交代,当某国企领导罗某(已另案处理)告诉他,某地产公司为了一地块项目,愿意出钱进行活动申请调整规划指标,他毫不犹豫就答应帮忙,并利用地块项目所在片区有大规模调整规划作掩护,在提高容积率、移除公共设施等调整规划方面为该公司提供帮助,事后收受现金20万元。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20万元,让张海沾上了权钱交易的“瘾”。此后,他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在规划初审、规划调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

  张海不止“坐等收”,还主动“出去找”,利用自己作为规划项目管理者、掌握规划项目信息的优势,想着法子、变着花样将规划项目信息做成“无本生意”,将手中权力及时“变现”。一方面,对简单的项目以他人名义承接、自己做,既当承接业务的“运动员”,又当审批审核的“裁判员”;另一方面,对复杂、周期长的项目,“介绍”给别人做并为其站台、帮助其顺利过审,从中收取“好处费”。

  2014年,张海以某建筑工程咨询公司名义承接某单位建筑设计概念性方案编制业务,获取业务费9.7万元;2016年至2019年,张海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叶某负责的公司进入渝北区乡村规划项目公司候选库、承接规划项目提供帮助,4次收受“好处费”共计23万元……几年间,张海通过自己“做业务”获利10万余元,给别人“介绍业务”拿到“好处费”150余万元。

  张海不是不知道收“坨坨钱”是违法犯罪,但价值观极度扭曲的他,胆子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赃款越收越多,逐渐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不知悔改,致使错上加错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反腐败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张海感受到了高压态势带来的压力和畏惧,整天提心吊胆,唯恐事情败露,自己成为“典型案例”的一分子。

  “我知道规划自然资源局是重要部门、业务科室的科长是关键岗位,时刻处在监督的聚光灯下,自己多干一天就多一分危险。”张海交代道,后来他主动申请去区属国企工作,想以这种方式与给自己送钱的商人老板断了来往,以此逃避组织监督。

  张海还错误地认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如果还在岗位上,被查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在岗位了,风险就会大大降低,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违纪违法事实也会被慢慢“抹掉”,只要尽早提前“换道”,就可以隐藏自己在规划部门的违纪违法行为,实现“平安着陆”。

  但贪欲之门一旦打开,就如决堤的洪水,再遏制就难了。2021年2月,张海调任重庆临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到新岗位工作不久,习惯了捞钱的张海,就迅速把此前想与商人老板断了来往的想法抛之脑后,在负责的文旅项目上动起了歪脑筋,靠企吃企。他先是利用分管公司项目招投标的职务便利,帮助其表哥周某联系的公司承接自己所在公司实施的某酒店装修设计项目,周某得到“介绍费”10万元,送给张海6万元。尝到甜头后,张海又依葫芦画瓢,主动联系以前的“熟人”黄某等人,为其提供项目信息、帮助其承接公司项目,从中收取“好处费”、高档白酒和购物卡。

  留置期间,张海声泪俱下地向办案人员忏悔:“我以为不在关键岗位,组织就会放松对我的监督,那些违纪违法行为也会慢慢被‘遗忘’,事实证明,任何违纪违法事实,只要发生了就永远抹不掉。”

  “换道”不是违纪违法者逃避惩处的“隔离墙”,无论行为多隐蔽、手段多“高明”,都只有一种结果:伸手必被捉。

  心存侥幸,终是“黄粱一梦”

  “收到第一笔‘坨坨钱’20万元后,我不敢拿出去用,一直放在家里感觉也不安全,就假意约表哥周某一起看车。交易当天,我借口有工作安排,把现金给表哥,让他先把车买了再过户给我。事后,我以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理过户,这样我就不用解释收入来源了。”张海交代,此后收到的现金他陆续交给同学赖某、表哥周某等人代管,为了更“保险”,还将相关资金转移至以赖某、周某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实际由张海操作。

  收钱只收现金、只收几个信得过的老板,收到的钱交给他人保管、存入以他人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炒股,张海认为资金不在自己名下就无据可查,“交易圈”控制得很小就不会被发现。他沉浸在自己建立的“防火墙”可靠、“隔离带”管用的美梦之中,甚至在交往密切人员接连被查处时,仍然侥幸地认为自己能“过关”,一次次错过了主动向组织坦白、减轻自己罪责的机会。

  2022年,与张海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的罗某被渝北区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那段时间里,我感到十分惶恐,整天精神恍惚,整晚整晚失眠,一个多月瘦了20斤。”张海回忆说,面对领导问自己怎么瘦了,只好用减肥来搪塞;面对同事说自己脸色不好,只有用手术还没完全恢复来应付。此后几个月,组织没有找张海谈话,他以为自己“过关了”。

  2022年8月,罗某的同事余某告诉张海,自己“有事”,已经向区纪委监委主动交代了。此时,张海依旧心存侥幸。他仅仅感叹余某的勇气,却没想着自己应该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

  2022年9月,渝北对区属国企进行改革,张海的工作岗位由国企副总经理调整到项目指挥部任副指挥长。他错误地认为,这应该就是组织的最终处理,并没有把岗位调整看作是组织的提醒警示,再次错过了向组织坦白的机会。

  “侥幸心理、自欺欺人,让我一次次幻想自己能‘过关’,一次次错过了向组织坦白的机会,最终害了自己。”当反腐利剑刺破他的幻想时,张海为自己编织的美梦也随之破碎,留下的是泪水交织的悔恨和对组织、对家人的无尽愧疚……

  张海忏悔录(节选)

  深刻反思我犯错的根本原因,就是理想信念缺失,党性修养缺乏,长期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和自我改造。正气不升,邪气就会来袭,错误的“三观”不断侵蚀我的思想,我逐渐觉得“有钱才是硬道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面对“围猎”,我不但没有拒绝,反而心甘情愿接受,一步步滑向贪腐的深渊。

  在极度扭曲的价值观指引下,我一门心思“向钱看”,幻想能够发大财,自己可以早点退休、子女以后不工作也能有较好的生活保障,从收“小红包”,到收“坨坨钱”,我完全将是否有利可图作为办事的“指挥棒”。我收的钱大部分投入了以他人名义开设的、实际由我操作的股票账户,觉得投入资金太少,还卖房炒股,甚至为了补仓把母亲的养老钱也投了进去,寄希望于通过“钱生钱”实现财富自由。买的股票大都被套牢了,其实套牢的不仅仅是股票,还有我的整个人生。

  我一心想着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利,为自己和家人将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不知不觉参与了一场赌博,用自由、尊严、家庭、整个职业生涯和光明未来作赌注,去博取对自己来说并不重要的钱财。在日常生活中,我始终不敢用那些赃款,哪怕是急用钱,我宁愿借网贷,去找别人借钱,也不敢动用。现在想想,冒这么大风险收的钱,我也只是当了下“管理员”,真是可悲啊!

  曾经,我身边也发生过多起腐败案件,有的还是自己熟悉的领导;曾经,我多次观看别人的警示教育片,阅读他们的忏悔录,可是,我认为那是别人的事,始终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没有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对警示教育没有触动,没有引起警觉,没有认真体会别人忏悔中感叹的那种落差、压迫、恐惧和悔恨。现在静下心来细细思考,我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般地步?还是自己被扭曲的贪婪之心驱使,身处高风险岗位缺乏自我警醒,利令智昏而全然不知。

  我愧对党组织,在个人事项申报上隐瞒,做了违纪违法的错事却妄图逃过组织审查调查;我愧对单位,公权私用、权力寻租、权力变现,影响了单位的声誉;我愧对领导、同事,因为我而蒙羞;我愧对家人,因为我违法犯罪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一失足成千古恨,很多事无法重来。希望大家从我的案件中得到警醒,切勿心存侥幸,切勿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