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梅县区多层次构建"八小时以外"监督网,着力监督党员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闲圈。
建立健全制度。区相关单位围绕省纪委确定的13个试点工作要点,组织起草了《梅县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明察暗访制度(试行)》、《关于梅县区典型案件报告曝光工作的规定(试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多项制度,把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述德、干部任免等方面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整合监督力量。发挥人民群众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到所在社区报到,公开亮出党员身份,积极服务社区。同时,聘请社会责任感强的社区居民作为义务监督员,收集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在社区的现实表现情况。
优化监督方式。采取开通干部监督热线、信访举报渠道、明察暗访等方式,将组织监督、制度监督、家庭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及时收集监督信息,确保监督的实效性。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自查情况表》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卡》,列出18条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出现的行为,将监督卡发放至各村(居)委,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全方位监管与无缝监督。同时,结合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和严格公车经费支出、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专项整治工作,对党员干部违反"八小时以外"规定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强化教育提醒。通过电视专栏、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短信平台等传统和新媒体平台,不断开拓教育提醒手段,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时时有警醒、处处有防患,防范自我腐败和堕落。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家属联系名册、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通过上门走访和电话访问等形式,教育引导和鼓励家属多关心、多过问"身边人"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着力在干部家庭中筑起一道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