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监督纪委?"有新解——梅县区探索建立纪委内务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14  来源:梅县区纪委监察局  浏览次数:353   字号: 订阅 收藏
 
 
  
     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不仅破坏了纪检监察干部在群众中"党内包公"的形象,还严重影响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公信力,其产生的危害远远大于普通官员腐败。
    在群众眼中,纪检干部就是监督执纪的,很多人都不敢"得罪"他们,更别说监督了。由于手中掌握着监督执纪的权力,纪检干部时刻都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稍有不慎,便容易陷入"围猎"陷阱,触碰党纪"红线",如何才能更好地约束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规范其执纪过程,梅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制度应时而生。
    12月14日,梅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召开了内务监督委员会第一次大会,聘请区人大副主任王英豪等11名同志为首届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内务监督委员会主要通过询问质询、评议测评、调查评估、反映转递和案件监督等方式发挥监督作用。首届11名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中,来自纪检监察系统外的有7人,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资深媒体人、特邀监察员和法律界人士。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古裕在会上指出,成立内务监督委员会,就是要在上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监督、纪委内部监督之外,积极引进外部监督力量,防止内部"同体"监督可能出现的监督偏软、处理偏轻、动力不足等问题,把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到全方位的有效监督中来。
    古裕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干部并非天然具有对腐败的"免疫力",要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光靠加强内部监督还不够,必须强化外部监督制约,希望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和特邀监察员一道,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用力用心用情履行好职责。
    古裕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正确权力观,摆正位置,主动接受监督,热情欢迎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做党和人民信任的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