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三个坚持”提升信访处置水平
发布时间:2018-04-18  来源:梅县区纪委监察委  浏览次数:264   字号: 订阅 收藏
    梅县区纪委监察委聚焦主责主业,以抓紧抓实信访举报工作为主线,坚持"逢访必录、研判分流、跟踪督办",发挥信访举报工作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促进群众的所诉所求得到切实有效解决。今年1至3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83件,同比增长40.68%。
    坚持逢访必录。委领导高度重视信访举报这个关键"入口",要求始终坚持逢访必录,所有来信来访(含初次信访、重复信访、业务范围外信访)均当作初信初访处理,将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渠道反映的信访问题全部统一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最大化拓宽了问题线索的来源。建立完善信访登记台账,分类登记,专人管理。加大信访举报初核力度,有效提高信访举报核查率和查实率。今年1至3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83件,同比增长40.68%,应核查57件,已核查57件,核查率100%。
    坚持研判分流。建立信访举报线索集中研判制度,定期召开集体研判会议,对信访举报材料逐件研判,认真梳理排查线索,建立台账,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转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照执纪审查协作机制及时分办。对受理范围内的其他信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流转办;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事项,转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坚持跟踪督办。建立信访举报件的跟踪督办机制,明确每件信访问题线索的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确保办理时效、办理质量。对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及市纪委交办、转办重要信访件,及时呈报主要领导,及时拟办呈批交办、转办,明确办理期限,加强催办督办。对交办、转办信访件调查情况及时跟踪督办,及时报告办理情况,对不能按时办理报结的,通过专人督办、电话催办、发函督办等形式进行督查督办,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