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干”字当头促工作融合
发布时间:2018-05-0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211   字号: 订阅 收藏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当前,在完成机构组建、人员转隶、合署办公的基础上,各级纪委监委应进一步推动工作融合,尽早实现合署办公后正常高效运转,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1+1>2"的效果。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而行动则是架在现实和理想之间的桥梁。所以,促进工作融合必须"干"字当头。
    在讲政治中促工作方向融合。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更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必须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承担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更加坚决、更加有力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要忠诚履行政治监督职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以及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重点,聚焦"七个有之",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当前,尤其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以严肃问责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在守纪律中促工作程序融合。程序也是纪律。在工作融合中,必须体现严密的程序性和规范性,把程序意识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流程。要坚持在程序要求中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既要履行党章规定的地方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的要求,又要履行宪法规定的"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要求,还要履行合署办公的纪委监委共同接受同级党委领导的要求。要严格遵循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该集体研究的集体研究,绝不允许规避程序、超越权限,更不允许个人擅自表态,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
    要坚持在严格程序中强化权力约束,深入学习运用监察法,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编制机关各部门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逐级完善内部监督工作网络,健全完善内部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通过岗位分权、审批授权、集体决策、签字留痕等内控机制建设,使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坚持在程序规范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的纪律、监察法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的有效衔接,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检验。
    在谋创新中促工作方式融合。改革激发动力,创新增添活力。机制创新是深化拓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将执纪监督与审查调查"前后台"分设,置于全面履行、一体贯彻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中来谋划推进,推动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案管、监督、调查、审理各环节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要推动工作流程深度磨合,对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各关键环节梳理细化、流程再造,同时逐一规范12项调查措施的审批流程,统一常用文书,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确保规范有效实施。
    要注重在监察工作中运用"四种形态",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更加精准把握运用各种形态,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要坚持以案代训、以干促融,在日常监督和留置案件办理过程中,组成原纪委干部与转隶干部都参加的督查组或审查(调查)组,推动队伍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实战中加强融合、提升能力。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集体研究重要线索处置、证据采用、案件移送等内容,切实提高惩治腐败效率。要把科技革命与监督创新深度融合起来,开展"智慧监督"建设,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建立内部管理信息化、审查调查大数据平台,通过理念的转变、科技的运用,擦亮监督"慧眼"。
    在严要求中促工作作风融合。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当前,我们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所面临的考验也更加严峻,因此,不管是原来的纪委干部还是转隶过来的干部,都需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带头讲政治、守规矩、转作风,切实发挥"头雁效应"。要以中央纪委印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为契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扬担当实干精神,秉承艰苦奋斗传统,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方面作出示范和表率。
    要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聚焦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让监督者接受更多监督,进一步锤炼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要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