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送“红包”礼金 3名党员干部被处分
发布时间:2018-09-28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次数:125   字号: 订阅 收藏
    近年来惠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的决策部署,大力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为严明纪律、加强警示,13日,惠州市纪委通报3起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
    大亚湾一村干部违规赠送"红包"
    2009年至2017年,大亚湾景峰园林工程公司法人陈景波在先后担任大亚湾西区街道上杨村委会主任、书记期间,通过挂靠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的方式承接了大亚湾南边灶村搬迁安置居住小区房屋建设、海陆消防站等大亚湾市政工程项目。为加快工程款核算审批进度,陈景波多次请托大亚湾区财政局局长黄某强帮忙向大亚湾区财政局有关人员打招呼,事后陈景波在中秋、春节等节日送给黄某强"好处费"54万元。2017年12月27日,陈景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博罗一村干部违规赠送礼品
    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博罗县石坝镇黄山洞村以前往上级部门办事、接待上级部门等名义分20笔购买土特产,支出金额共计23054元,由时任石坝镇黄山洞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古文彩签批同意开支并经村理财小组确认,从村集体资金中列支。同时,该村还存在违规发放村两委干部补贴问题。2017年8月30日,古文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惠阳镇隆一工作人员收受"红包"
    第3起为惠阳区镇隆镇城建办工作人员李鹏程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红包"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李鹏程在担任镇隆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期间,收受惠州市帝强科技有限公司、镇隆永鸿利五金塑胶厂等6个管理服务对象500至1300元不等的红包,累计4800元。2018年5月2日,李鹏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惠州市纪委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经常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加强政德建设,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坚决拒送拒收"红包"礼金;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提醒,抓好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到防范在先。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监督检查,紧盯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深入开展明察暗访,让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无处遁行;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持收和送、受贿和行贿一起查,形成双向打击,深挖细查隐形变异赠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