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其治理对策
发布时间:2024-11-04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次数:75   字号: 订阅 收藏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然而,当前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继续发生,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新型腐败更多地属于“腐败增量”的范畴,是传统腐败形式的演变升级,其违法方式更善伪装、更加狡猾,情节缠结隐蔽,潜伏时间延长,且属于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作案,其危害更甚,影响恶劣。认清新型腐败的表现形式,施以强有力的手段预防和治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和强大战斗力的必然要求。

  新型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相较于传统腐败,新型腐败很少采取直接的权钱交易方式,其手段日趋隐形变异、翻新升级、复杂多样,主要有如下三类表现形式。

  一是权力市场化。新型腐败中,权力市场化往往通过资本隐秘共谋与利益延后输送兑现,实现腐败行为的闭环。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公权力被异化为谋取私人利益的工具,腐败官员与企业资本形成长期、稳定的利益共同体,资本通过权力获取市场优势,而权力则通过资本谋取私利。例如,有的官员通过在招标、融资上给予照顾而获取回报,或凭借自己的身份低价购买商品房、股票、证券;有的官员与不法商人达成“合作”默契,办事时口头约定,事先安排好利益输送的渠道,等待后续时机成熟时甚至退休后再行兑现,实现利益延时输送。通过“时间差”延缓利益兑换时机,通过“空间差”割裂利益交往关联,使这种腐败具有明显的交易间接性和时间延展性,利益延后输送的“期权化”操作,使之更难被及时察觉和识别。

  二是腐败隐性化。隐性化的腐败行为,借助法律、规章和政策机制的监管漏洞,以及灰色地带操作空间,或偷换概念,或移花接木,通过种种手段构建出一套貌似合法的“外衣”,利用复杂的企业结构和多层持股关系来设置“防火墙”,以复杂的利益网络来隐藏其真正的腐败意图,以合法的商业交易来掩饰其非法所得。例如,通过空壳公司或关联企业,如利用亲属或朋友设立影子公司、影子股东“借鸡生蛋”,或由代理人代持代收股份收益,或设置多层代理,隐匿资金账户;还有通过采取高价题字或收取“咨询费”的方式,以小博大大肆敛财。

  三是腐败虚拟化。一是利用数字技术操纵腐败。虚拟货币的应用为腐败资金的流动提供了新渠道,不仅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而且能够实现跨国界的即时资金转移。电子支付平台和数字资产的广泛使用,也为腐败行为提供了新式的操作空间,使资金流动更加难以监控。二是收取贿赂标的非实物化。传统腐败中的标的物大多是有形、实物类的资产,如金钱、房产、字画等,而标的虚拟化指的是腐败交易中的标的物由实物向虚拟利益转变,可能以折扣、优惠、预期收益、利息和债权债务等形式出现。

  有效防治新型腐败的对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始终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总要求。要创新反腐败工作思路,加强惩治新型腐败的工作力度。

  一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一切腐败。要对反腐败形势保持清醒的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坚持惩治包括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在内的一切贪污腐败行为。要以钉钉子精神常抓不怠、持之以恒、绝不松懈,做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心理准备。

  二是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新型腐败由于其隐蔽性、复杂性和跨领域的特征,要求更强有力、更集中统一的领导力量来进行全面整合、协调和监督。首先,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确保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在巡视、审计、检查等方面形成上下贯通的执行机制,推进党内巡视工作常态化,增强对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巡视检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党委抓反腐败的主体责任,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其次,抓住关键权力,推动深化改革。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必须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作为防治新型腐败的源头之策。通过重点领域的新型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完善体制机制,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健全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深入剖析新型腐败背后的体制机制顽瘴痼疾。

  三是健全以威慑为重点的惩戒机制,筑牢“不敢腐”防线。紧盯重点问题、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加强法律法规制度设计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工商经营、干部约束领域的党规国法,着力填补当前违法腐败监测识别、监察执法方面存在的法律供给不足问题,以及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严查政商勾连腐败、“关键少数”腐败、系统性和行业性腐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严厉的惩戒措施形成震慑。构建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的反腐败工作态势,形成握指成拳、兵团作战的监督合力和同频共振、严惩不贷的惩戒威慑力。

  四是完善以监管为保障的预防机制,构筑“不能腐”体系。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最大限度破除反腐败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问题。要完善监管体制,强化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协同治理效能。强化巡查、巡视监督工作,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发挥审计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合力,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具体问题领域党规与国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打通妨碍贯通连接的堵点难点。建立党中央统一领导反腐败工作的组织机构体系,形成常态化的警示、监测、督查、问责机制,织密监管网络,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

  五是强化以教育为重点的自律机制,夯实“不想腐”根基。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牢记初心使命,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明心正德,用革命文化锤炼党性,夯实“不想腐”的道德底线,增强“不想腐”的政治定力,追求高尚的人生境界,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贪腐诱惑。

  六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有效遏制新型腐败问题。当前,借力数字技术反腐十分迫切,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权力运行和经营活动的实时监控、动态分析和精准预警。建立大数据分享平台,在纵向上分享各级政府信息资源,在横向上分享司法、税务、交通、金融等信息,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和各类经营活动的实时跟踪和监测,利用数据关联性研判腐败的潜在风险和实时交易,便于及时发现和纠治。建立腐败案例数据库,研究新型腐败发生发展的规律,深度分析权力运行全过程,建立权力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把区块链技术应用在公共资源管理、政府采购、财政资金使用等环节,保证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数据透明化、信息公开化、数据真实性。运用电子政务系统将政府审批、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等关键环节电子化,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