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发布时间:2024-11-2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浏览次数:3   字号: 订阅 收藏

  10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时,明确提出要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这是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之后,再次鲜明强调这一要求,对新征程上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更应时刻保持对形势的清醒认识。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巡视反馈情况以及作风顽疾暴露出的腐败问题等都能看到,腐败存量尚未彻底清除,增量仍在发生,大案要案屡屡出现,“蝇贪蚁腐”禁而不绝,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方式变异升级,发现和查处难度不断加大。这充分说明,反腐败斗争绝不能疲劳厌战、怯场怯战,必须紧紧抓住“常”“长”二字,再加力再冲锋,不断向纵深推进。

  党领导的社会革命迈上新征程,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展现新气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需要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腐败污染政治生态,破坏公平正义,损害营商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积累风险隐患,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拦路虎”“绊脚石”。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清淤除障、保驾护航。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根除痼疾须久久为功。腐败滋长有着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制度、生态等多方面原因,是各种不良因素长期积累、持续发酵的结果,治理起来难度极大,绝非一日之功。纵观历史与现实,腐败问题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有不同表现,老问题解决了,新问题又会冒出来,治理了的问题还可能改头换面、卷土重来。发现、治理、再发现、再治理是一个持续、渐进的过程。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腐败就不会根除;如果不铲除这些土壤和条件,腐败将会陷入查不胜查的境地。根治腐败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坚决反对和治理腐败,急不得,也等不得,要有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果敢勇毅,也要保持强大的战略定力和充分的耐心韧劲。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正是基于对惩治腐败规律的深刻洞悉,站在新的更高起点乘势而上,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战略举措。

  斩草必须除根。常态化、长效化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关键就是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腐败成本、减少腐败机会、消除腐败动机,从源头着力、向治本深化,朝着根本解决腐败问题的目标不断前进。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同时不断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以强大震慑力不断挤压权力寻租和腐败分子生存空间。健全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健全完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管党治党精准性、实效性,既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又精准发现问题、找准病灶、靶向施治。坚持以改革精神防治腐败。抓住权力滥用这个腐败的本质,将防治腐败措施与改革举措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一方面完善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一方面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压缩权力任性行使的空间,多管齐下,不断提升常态化、长效化防范和治理腐败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