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突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是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2024年重点工作之一。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聚焦破解监督办案实践难题,深化组织制度创新,以改革实效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推动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
2024年7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强调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研究落实举措,统筹推进各项任务,以重点改革突破带动全局工作提升。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深化机构改革为重点,推进力量和资源整合,持续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全面梳理委机关各部门职能职责、人员力量情况,推动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内部挖潜等,着力解决基层监督力量不足、人员分散等问题。
省级纪委监委向省管高校和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范围扩大。2024年11月29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召开省属本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议,向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等10所高校试点派驻纪检监察组;陕西省纪委监委选取延长石油集团、陕煤集团等省属企业,开展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受省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座谈会,制定《关于加强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补强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短板弱项。
完善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推进省级以下单位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拓展深度和广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推动全系统纪检机构主动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研判问题线索、联合开展初核工作、联合推进审查调查,通过领导包案、个案督导、提级办理等方式,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2024年以来,税务系统已立案3300余件、处分2700余人、留置150余人。
构建贯通全流程、全要素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建成一体化工作平台,实现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主要流程线上办理、关键要素数据贯通。重庆市上线使用“四风”监督一件事平台,打通财政支付、税务发票、公务车管理等各类数据信息,一键筛查违规公款消费、公务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福建省莆田市纪委监委建设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将村级小规模工程、农村建房审批、农村集体“三资”等领域权力运行情况公开“晾晒”,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为目标,健全科学严密、系统完备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
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性、原则性强,必须有一套科学完备的制度来规范。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要求,“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加强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一体遵循、一体执行”。一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一体履行党内法规和监察法规制定职责,着力抓好重要法规起草工作,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
更好发挥监察法统领性、基础性作用。总结提炼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研究起草监察法修正草案。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新的重大制度成果。同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在进一步完善监察法配套制度。
在推动健全法规制度体系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推动法规制度制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增强法规制度权威性和有效性。
2024年1月,中央纪委印发《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细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工作原则、具体要求、处理方式等,推进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研究起草规范纪检监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专门法规,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法规文件的规划、起草、前置审核、审批发布等作出全面规定,着力建机制、补短板,构建全系统共同遵循的立规程序规范。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加强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以更高政治站位和工作标准履职尽责,在遵规守纪上为全党作出示范。
2024年7月,《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印发,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四种形态”作出全面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切实提高运用“四种形态”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持续发布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带动全系统不断提高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水平。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提高执纪执法水平。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举办纪检监察系统纪法知识辅导讲座,覆盖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山东省纪委监委围绕精准规范追责问责举办专题研讨班,收集梳理典型问题予以解答。
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纪检监察机关以增强系统性严肃性有效性为着力点,持续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立足职能职责推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基层监督体系、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促进形成监督合力。
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推动健全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
过去一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审查调查信息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审查调查的有200余条;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围绕共性问题、关联性问题等,加强与其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沟通协作,共同召开监督工作协调会,不断丰富“组组”协同监督“工具箱”;上海交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第一次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办案,严肃查处了该校某学院教师套取科研经费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加强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审查调查,不断完善专责监督体系。
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健全与审计、财会、统计等职能监督协同工作机制,研究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各项监督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安徽省纪委监委将审计发现问题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以“经济体检”助力“政治体检”;湖南省长沙市纪委监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职务犯罪案件相关协作配合工作制度,凝聚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合力。
“我们和村民近距离接触,发现问题点对点向镇纪委反映,解决问题时间大大缩短。”四川省简阳市江源镇一名村纪委书记兼“村级监督专班”成员感慨道。着眼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就加强基层监督提出系统明确要求。健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党委政府主责、纪委监委牵头抓总、部门协同推动、市县主抓主战”的联动体系,指导省级纪委监委因地制宜抓实100多个重点整治项目,带动市县解决40余万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2024年12月22日,国家监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打开大门搞监督,充分依靠人民群众,以有力有效监督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强调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思路举措,坚决扛起扛好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找准职责定位、忠实履职尽责,持续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