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届区委第三轮巡察9个党组织公开巡察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24  来源:梅县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405   字号: 订阅 收藏

近期,二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根据省委、市委、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区委党校等9个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区委党校

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不足,教研与实践贯通不够”等问题,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增强学习的实效性,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加强教学授课的针对性,制定了《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党校科研管理制度》,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开展课前培训需求征集,改进评估项目。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等问题,修订《梅县区委党校内部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票据审核,细化活动经费预算,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针对“组织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机关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修订完善了《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党校“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党校调研工作管理制度》,规范用章审批,建立办公用品等出入库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

 区妇联党组

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风险防控意识薄弱”等问题,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丰富学习载体,组织干部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相关收支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和社会公开,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定期下沉基层调研,加强督促落实,制订了《梅县区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加大对基层妇联工作指导、跟踪力度,做好重点人群的服务、保障、救助工作。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存短板,财务支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修改完善了《梅县区妇联财会管理制度》,提高财会人员从业能力,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

针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机关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修订完善了《中共梅县区妇女联合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梅县区妇联印章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政策和要求,加强人事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

区总工会党组

针对“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不够积极主动”等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梅县区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定期与劳模本人或其所在单位联系,了解掌握劳模现状,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成立区总工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加强服务阵地建设,提升服务辐射能力,进一步推动新就业形态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财务管理不够严”等问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工会费用支出。

针对“警示教育不到位,执行机构编制规定不严”等问题,结合开展纪教月活动进行警示教育,制订《梅县区总工会公务车加油卡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按照机构编制任命干部。

针对“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全面”问题,制定完善《梅县区总工会机关慰问工作制度(试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区统计局党组

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在编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提升统计整体服务能力,编发《梅县区统计监测月报》。

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严不实”等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修订《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误餐补助管理规定》,清退违规发放的误餐费,规范公车管理运维。

针对“党的建设、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管,强化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区工商联党组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服务企业形式比较单一”等问题,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紧扣形势需求,引导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抓住重点学,着力抓好深化暖企行动,服务好规上企业,制订《梅县区工商联所属商会发展规划》,发展基层商会。

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差距”等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实行政府采购和公务卡结算制度,规范单位工会经费使用。

针对“党建引领作用不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到位”等问题,定期研判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发展党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区侨联

针对“侨联工作思路不够清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重要论述,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养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加强与海外社团和侨胞的联系联谊,积极帮助侨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修订完善了《区侨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等问题,修改完善了《区侨联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会人员履职能力,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管,退缴违规发放的误餐补助、慰问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

针对“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区审计局党组

针对“审计移送工作不到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有差距”等问题,适时适度增加经济责任审计单位的比重,扩大经责审计范围,制订《梅县区审计局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试行)》,开展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专项督导工作,加强审计与其他监督沟通协作,确保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

针对“未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格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退缴违规支出的餐费,规范固定资产和现金库存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各项开支。

针对“干部选拔和管理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等问题,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干部出国(境)监管,整理完善人事档案,全面、彻底完成巡察问题整改。

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党组

针对“经济建设主战场作用发挥不充分、园区管理制度有漏洞”等问题,制订《区工业园管委会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加强园区统计知识培训,大抓链式招商,牵头制订《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产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做细做优做实园区服务,扶持企业发展。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扎实,补助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印发《梅县区园区管委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规范管理收支两条线,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清退违规发放的补助,规范报销费用。

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修订完善园区请休假制度,明确请休假流程,严明请休假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桃尧镇

针对“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责内容,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坚持执行党政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企业制度,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持续美化人居环境,推动“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提高执法专业能力。

针对“镇纪委监督执纪力度不够,发放津补贴不规范”等问题,加强与派出所、综合治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的沟通,拓宽线索来源,突出精准监督,强化财会人员培训,加强库存现金管理,退缴违规发放的各项津补贴。

针对“干部管理不够到位,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等问题,健全完善桃尧镇干部值班制度,按照工作流程发展党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台账,做好人事档案的归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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